| 變數 | 意義 | 單位 |
|---|---|---|
| F | 作用在物體上的合力(向量) | 牛頓 N(= kg·m/s²) |
| m | 物體質量(純量,相對論前不隨速度變) | 公斤 kg |
| a | 物體加速度(向量,與合力同方向) | m/s² |
物理意義:「力」改變的不是位置,是速度
直覺上你會覺得「沒推它就停了,所以力是維持速度的」 —— 這正是亞里斯多德犯的錯。 他沒考慮到「摩擦力」也是力。當你推一個箱子又放手,地面持續向後施摩擦力,箱子才會減速停下。 如果把箱子放在太空中真空無重力的環境裡輕輕推一下,它會永遠以那個速度直線前進 —— 這就是牛頓第一定律(慣性定律)。
所以「沒受力」≠「不動」,而是「速度不變」。 物體本來在動就繼續動、本來靜止就繼續靜止。 只有當合力 ≠ 0 時,速度才會變 —— 變多快、往哪變,就由 F=ma 決定。 F 越大,加速度越大;m 越大(越重),同樣的力產生的加速度越小。
從定義到比例關係:為什麼是「乘」而不是「加」?
F=ma 不是純粹數學推導出來的,它是實驗事實整理成數學語言。 牛頓觀察到兩件事:
觀察一:同一個物體,施力越大,加速度越大,且兩者成正比。雙倍的力 → 雙倍的加速度。
觀察二:同樣的力作用在不同質量的物體上,質量越大、加速度越小,且兩者成反比。雙倍的質量 → 一半的加速度。
把這兩個正比 / 反比關係寫成等式,就是 a ∝ F/m,再選一個合適的單位讓比例常數變成 1,就成了 F = m·a。 這也就是為什麼 SI 制裡牛頓(N)這個單位被定義成 kg·m/s² —— 它根本就是 F=ma 的副產品。
實際應用
1. 電梯體重計:你的體重會「變」
站在電梯裡踩體重計,電梯靜止時讀數是真實體重 W = mg(g ≈ 9.8 m/s²)。 但電梯加速向上時,地板給你的支撐力 N 必須同時 (a) 抵消重力 mg、(b) 給你向上的加速度 a: N − mg = ma,所以 N = m(g + a)。體重計顯示的就是 N,比真實體重多了 ma。
反之電梯加速向下時 N = m(g − a),讀數變小。如果纜線斷了自由落體,a = g、N = 0,體重計讀數歸零 —— 這就是「失重」的物理本質。 太空人的失重不是「沒重力」,是太空船和他一起以重力加速度繞地球落下,相對地板沒有額外支撐力。
2. 剎車距離:為什麼濕地剎車要久
車子剎車時,輪胎與地面的摩擦力提供減速度 a = F/m。 代入運動學 v² = v₀² − 2a·d,速度從 v₀ 減到 0 所需的距離 d = v₀² / (2a)。 時速 60 km/h 在乾燥地面摩擦係數 μ ≈ 0.7,a = μg ≈ 6.86 m/s²,d ≈ 20.2 公尺。 換濕地 μ ≈ 0.4,a ≈ 3.92 m/s²,d ≈ 35.4 公尺 —— 多了 75% 的距離。 這就是駕訓班教「下雨保持兩倍車距」的物理原因。
3. 火箭推進:質量會變的特例
火箭一邊向後噴射燃料、一邊向前加速 —— 質量在飛行過程中持續減少。 這時 F=ma 不能直接用,要回到更基礎的形式:F = dp/dt(合力 = 動量變化率)。 當質量恆定時 dp/dt = m·dv/dt = ma,回到 F=ma; 當質量隨時間變化時則衍生出齊奧爾科夫斯基火箭方程,描述為什麼火箭能在真空裡加速(噴出物相對火箭的反向動量就是「合力」的來源)。
(1) 把「重量」當「質量」:重量 W = mg,是力;質量 m 是物體本質。月球上你重量變 1/6,但質量沒變。
(2) 忘記 F 是合力:箱子放在地上不動,不是因為沒有力,是因為重力 mg 和支撐力 N 大小相等方向相反,合力為 0。
(3) 用在旋轉座標系:F=ma 只在慣性座標系成立。在轉動的旋轉木馬上要額外加「離心力」、「科氏力」這類偽力(虛構力),才能繼續用 F=ma 的形式描述。
動手算算看
下面嵌入 ∑ Calc 的 F=ma 計算機。試試:質量 70 kg 的人受到 700 N 合力,加速度是多少?(答:a = 10 m/s²,跟自由落體差不多)。